九江新闻网讯(邹海峰)2018年11月8日晚23时许,德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 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宝塔西区三小路口路段,有人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摔倒受伤。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驾驶人李某满身酒气躺在路边。
经询问得知,李某刚跟朋友喝完酒后骑车回家,自已摔倒在路上。民警立即通知120救护车,并随即赶到县人民医院聘请医护人员抽取血样对驾驶人李某进行酒精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2.74mg/ml,属于醉酒驾驶。
为了逃避处罚,驾驶人李某打电话叫来当晚一起喝酒的朋友王某。赶到医院的王某满身酒气、口出狂言,并动手殴打协助办案的辅警,民警劝阻无效。最后在辖区蒲亭派出所的帮助下,将王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此时王某表示自已喝多了酒一时糊涂,很是后悔。
目前,王某(男,30岁,德安县爱民乡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李某(男,33岁,德安县爱民乡人)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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